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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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大常委会“七条建议” 防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于未然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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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爱华的带领下对砀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运转情况、金利大酒店隔离点的管理情况、县疾控中心抗疫物资的储备情况、梨花节期间景区的疫情防控情况等关系我县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县卫健委主任李建立、县应急局局长冯勇陪同调研,并作了相关工作汇报。县卫健委、应急局负责人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我县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突发事件,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客观分析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作为,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和专项工作组,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积极有效开展新冠病毒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工作,有条不紊抗击疫情,取得良好的成效。同时,县政府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会诊发热、干咳、胸闷的有疑似流行病的患者患者,确保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有效预防疫情或流行性疾病的扩散。

调研组针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二要加强传染病及卫生应急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人员的应急知识水平。三要建立完善的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疫情分析、风险评估、疫情研判等,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四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贮备应急物资,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用。五要强化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七要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