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郑峰工作职务的议案》(砀政秘(2023)59号)《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郑峰等工作职务的议案》(砀政秘(2023)60号),经2023年6月27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郑峰同志为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张少付同志砀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