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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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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砀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洪生、副主任王胜利、孙爱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新启、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陈冲、县法院王艳峰、县检察院检察长余化懂、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房宏伟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砀山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砀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21年砀山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会议指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增税源,确保我县财政经济的正常运行,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的贡献。

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砀山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会议强调,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之际,要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聚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推进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审查通过《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

会议还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在听取了被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后,会议决定任命王艳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决定任命张少付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决定任命薛同辉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决定任命黄贤成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决定任命冯勇同志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决定任命郭瑜同志为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朱学民同志为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郭德祥同志为县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范厚东同志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高迎建同志为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周衍超同志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决定任命冯玉磊同志为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洪生向王艳峰、张少付、薛同辉、黄贤成、冯勇、郭瑜、朱学民、郭德祥、范厚东、高迎建、周衍超等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文/图 宫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