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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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意见建议及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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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广大县人大代表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了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建议;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镇(园区)人大及本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和反映群众呼声,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县域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依法提出代表建议261件,为助推砀山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及“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黄茹茹、李明智等31名同志为2023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授予国丽华等代表领衔提出的《举全县之力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等10件意见建议为2023年度优秀意见建议;授予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等5个单位为2023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人大代表再接再厉,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总结经验,锐意创新,不断完善责任机制,不负全县人民厚望。同时希望县人大代表和办理单位、各镇(园区)人大要学习先进,改进作风,创先争优,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